假期去哪啦~
“马尔代夫”“美国”“云南”“西藏”……
出国游、出境游、跨省游……
旅游已经成为大家首选的度假方式之一,
不过……
感悟
小长假出趟国,结果旅行社定的航班延误,由直飞马累变成到曼谷转机……好好的马尔代夫六日游变四日了……我要投诉旅行社,让他赔偿损失!
26分钟前
美丽人生,顺其自然,花好月圆
美丽人生:这种情况旅行社就该赔偿!
花好月圆:你这只是延误了时间,我们假期报了老年团出国,同团的张大爷旅行途中突发心梗,他儿子正跟旅行社打官司呢,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大宝的爷爷:上回我儿子旅游的大巴车还翻了呢,一车人跟旅行社要损失,现在旅个游也是不踏实。
旅游次数多了,
跟旅行社发生纠纷也是难免的,
那……遇到问题怎么办?
别捉急,
房山法院的法官有案例,
以案释法有参考,
屏幕前的你,
赶快拿出笔记本,
记重点啦!
案例一
航班延误、航线改变游客要求退还旅游费用
年2月8日,李女士与哈尔滨某国际旅行社签订国际旅行合同,预定了马尔代夫4晚6日行程,费用为元。
旅行时间为年2月19日至2月23日,游客乘坐美佳航空公司直飞马累机场。
去程航班起飞时间为2月19日6:20,到达时间为当日12:10分。哈尔滨某旅行社将该旅游团的部分旅游服务委托给北京某旅行社。
2月19日,李女士按约定时间到达北京机场,但航班发生延误,航班因飞机机件故障需由另一架飞机代替,并且直飞改为经停曼谷,出发时间改为10:30,到达时间为当日18:30分。
李女士认为,如果乘坐经停曼谷的航班,不但改变了航线,还将缩短旅游时间,而且没有随行导游,已不能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
李女士起诉哈尔滨旅行社和北京旅行社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元。
北京某旅行社认为:
一、我们与原告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哈尔滨某旅行社将该团委托给我们接待,我们只负责为旅客预定机票和酒店等服务。
二、航班延误与旅行社没有关系,航空公司已经向李女士作出赔偿,双方已经一次性解除纠纷。
三、航空公司延误两个小时,由直飞变为经停,未造成合同根本不能履行,并且按照原航班为当天下午四五点到酒店休息,并且马尔代夫是休闲岛屿,不影响任何行程。
哈尔滨某旅行社没有出庭也没有发表意见。
法院认为,因航空公司航班延误的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照原约定履行,李女士有权解除合同。
李女士的旅游费用未实际发生,所以李女士要求退还旅游费用的请求是正当合理的。
李女士与哈尔滨某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所以应该由哈尔滨某旅行社承担退还旅游费用的义务。
法官说法
本案争议的焦点为李女士能否因航班由直飞改为经停解除旅游合同。
旅游行程安排是包价旅游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改变旅行行程安排将直接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
本案中,航班由直飞改为经停,到达目的地的时间推迟六个多小时,游客的行程安排已经受到影响,同时也缩短了旅行时间,旅游者已经不能完全实现订立合同之初预达到目的。
所以,在此情况下,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应退还剩余的旅游费用。
《旅游法》赋予旅游者在履行合同结束前对旅游合同的解除权,旅行社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合同具有相对性。本案中,李女士与哈尔滨某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向其缴纳了旅行费用。
哈尔滨某旅行社将部分旅游服务委托北京某旅行社。李女士与北京某旅行社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
因此,李女士向北京某旅行社主张退还旅游费用,因诉讼主体不适格,法院未支持李女士该请求。
法条索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者进行中,因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支付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因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案例二
游客突发心肌梗死亡亲属向旅行社索赔偿
年3月6日,王先生与北京市某国际旅行社签订出境旅行合同。旅游线路为美国塞班岛,行程时间为年3月14日至3月22日。王先生向旅行社支付了元。
王先生于年3月14日即随团出发,在塞班岛的第五天也就是3月19日晚8点左右,王先生在酒店房间内突发心肌梗,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王先生的妻子认为旅行社没有告知游客塞班岛当地气温、没有提示游客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没有询问游客的身体情况更没有及时抢救等,总之旅行社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王先生的死亡负有责任。
所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旅行社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元。
旅行社认为,王先生的死亡是其自身疾病导致,而且发病的时间是在宾馆休息时间,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旅行合同中已经明确载明“游客王先生身体健康”。如果因为王先生隐瞒自身疾病造成的后果,应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先生的死亡与旅行社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王先生因自身原因导致死亡,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旅行社是否尽到了安全提示、救助义务。
王先生死亡证明显示其死亡的原因是自身突发急性心肌梗死,医院的途中死亡。
原告认为旅行社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但没有证据证明原告病发与当地气温、湿度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而且王先生在旅行合同中承诺自己身体健康。
王先生病发后旅行社及时联系救护车,医院的途中死亡,旅行社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因旅游者自身疾病导致的死亡,其责任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条规定,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三
车辆侧翻游客受伤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年4月7日,钟女士与某旅行社签订境内旅游合同,约定由钟女士等八人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新桂林、大漓江、南宁、北海银滩双卧七日游。
出发时间为年4月15日,结束时间为年4月21日,钟女士支付了团费元。
年4月18日上午9点左右,钟女士乘坐旅行社安排的大型普通客车,从南宁去北海的途中,因司机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撞到路边水沟边坡上后发生侧翻,钟女士等游客受伤。
事发后,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陈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钟女士等22名乘车人无责任。
年5月17日,钟女士与肇事车辆所属的广西某交通运输公司签订《交通事故私了赔偿协议书》,交通运输公司一次性赔偿钟女士七千元,双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及其他赔偿责任。
钟女士认为,旅行社也应该对她受伤事宜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起诉旅行社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元;并要求退还原告旅行费元。
旅行社认为,事发后钟女士已经与肇事车辆产权公司达成了私了赔偿协议,并得到了赔偿款,这件事情就已经了结了,钟女士无权再要求旅行社承担责任。
旅行费都已经使用了,不存在退还的问题。在诉讼过程中,经鉴定钟女士的伤残等级为十级,赔偿指数为10%。
法院认为,旅行社对旅游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判令旅行社赔偿钟女士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元,并退还旅游费元。
法官说法
本案的争议点为履行辅助人已对原告进行部分赔偿后,旅行社是否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肇事车辆产权公司是协助旅行社履行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交通服务的履行辅助人。本案中,肇事车辆产权公司是直接侵权人,应对钟女士承担侵权责任。
旅行社对出行车辆具有选择、控制和指示的权利。
在履行旅游合同过程中,钟女士因乘坐旅行社安排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受伤。旅行社没有对旅游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对钟女士受伤造成的各项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与履行辅助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旅游者可以请求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但履行辅助人是最终责任人,旅行社在向旅游者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履行辅助人追偿。
本案中,钟女士与履行辅助人签订赔偿协议书,但不能因此免除旅行社的赔偿责任,而且钟女士签订赔偿协议书时并不完全清楚自己伤情程度,也无法预见是否构成伤残,履行辅助人的赔偿款远不能弥补其损失。
另外,肇事车辆是旅行社委托运送旅游者的营运性车辆,该车辆不是公共交通车辆。
“公共交通工具”仅限于以固定班次运营为特征的公共交通工具,其区别于旅游经营者在公共交通运营者处通过独立的合同关系确定的只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交通工具。
因公共交通营运者原因造成旅游者受伤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索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
但是,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感悟
懂法就是好,我要开启学习的道路,从此做一个懂法的人,在法律的指导下维护自己的权益!
26分钟前
花好月圆,大宝的爷爷,美丽人生
花好月圆:法官讲的案例确实有用,我这就让张大爷去看看,让他们心里有个谱。
大宝的爷爷:我转给我全家人都看了,让大家都知道,旅游需要注意什么,尤其是要知道什么情况下得自己承担责任。
能对大家有帮助,小编也就放心了。
这么实用的案例,其实是源自于房山法院召开的“梳理旅游法律纠纷预防化解旅途风险”涉旅行社旅游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
会上还通报了房山法院年旅游类纠纷案件的情况,并重点介绍了在旅行社不履行旅游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旅行社应承担责任的范围、免责情形及法院审理思路。
普法便民哪家强?房山法院在努力!今后,房山法院将继续开展“接地气儿”的发布会,持续